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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

2025/6/18

各市工信局:
  为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,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,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,现就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  一、建设领域
  面向全省传统优势产业、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领域组建创新中心,重点聚焦量子通信、人形机器人、铁基新材料、镁基新材料、固态电池、高端智能船舶、合成生物、柔性显示、绿色化工等重点领域,构建“企业主体+产学研协同”的创新生态,形成支撑制造强省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体系。
  二、牵头单位要求
  1.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研发投入,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,具备具备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基础,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经验的企业、科研院所或高校。牵头单位为企业的,应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。
  2.有整合产学研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,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,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。成员单位应包含相关行业领域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等至少5家主体。
  3.有完善的研究开发平台,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、仪器装备,以及研发高端人才,具备为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能力。
  三、建设方式
  以企业为主体,依托已有产业技术联盟,或引导鼓励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,尤其是转制院所,自愿选择自主结合,构建产业技术联盟,发挥各自优势,整合相关资源,探索机制和模式创新,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。
  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  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会同成员单位编制《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》(详见附件)。
  (一)创新中心组建基本信息表;
  (二)牵头(参与)单位信息表;
  (三)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;
  (三)相关证明材料;
  (四)真实性承诺书。
  五、有关程序
  (一)单位申请。申报单位编制申报书,提交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。 
  (二)推荐申报。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审查、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。
  (三)评审确认。按照成熟一个、布局一个,一个领域认定一家的原则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技术、产业专家对创新中心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唯一性等开展综合评审 ,并按厅内有关流程确定建设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发布。
  六、有关要求
  请各市工信局严格把关,确保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切实可行,并于7月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报我厅(科技处),申报书电子版及申报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  联系电话:0551-62871823;邮箱:lims@ahjxw.gov.cn。

  附件:1.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
     2.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



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2025年6月17日 

相关附件:

1、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.docx

2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.xlsx